辽食药监公告〔2014〕19号
为规范辽宁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5号),省局组织制定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等工作程序,现予发布。2014年10月1日起,辽宁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有关工作应按相关程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
辽食药监公告〔2014〕19号
为规范辽宁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5号),省局组织制定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等工作程序,现予发布。2014年10月1日起,辽宁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有关工作应按相关程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