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食药监公告〔2016〕17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ξ 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对医用电气设备、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包)、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一次性无菌手术≡包、体外诊断试剂(总蛋白测定试↘剂、白蛋白〓检测试剂)等8类(种)245批(台、套)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结果公告〇如下:

  抽查检验医用电器类产品32台(套),其中20台(套)产品部分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1台(套),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52批次,其中10批次产品部分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一次性使用输血器14批次,全部①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一次ξ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包)产品59批次,其中1批次→产品部分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71批次,全部ζ 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10批次,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体外诊断试剂(总蛋白测定试剂、白蛋白检测试剂)6批次,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抽查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和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名单╲见附表。

  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的安全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辽宁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doc

  附件2辽宁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doc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0日

  附件一:辽宁省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名单(2016第一期).doc

  附件二:辽宁省医疗器械抽验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名单(2016第一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