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14号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上海尼峰齿科材料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

代表人

住所

生产地址

1

上海尼峰齿科材料有限公司

沪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1554号

周宝生

青浦区朱家角▆林家村71号

青浦区朱家角林家村7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