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10:00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0年第80号)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ぷ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类风湿因子(Rheumatoid FactorRF)的浓度。本指@ 导原则适用于以免疫透射比浊法为基本原理,利用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其他类型的分析仪,在医学实验室对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类风湿因子含量进行体外定量分析的试剂。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类,分类编码为6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