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编码: | JS050000SY-XK-0004 | ||||||||||||||
许可主体: |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事项性质: | 许可 |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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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法定期限: | 40个工作日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 早9:00~晚17:00 | ||||||||||||||
窗口电话: | 68621856 |
所需材料
1、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
2、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表。 |
3、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5、拟办企业负责人复印件,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质量管理授权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意︼向协议(退休人员需公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或劳动手册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培训合格的书面材料; |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员工名册和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的体检表复印件。 |
7、拟办企业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非住宅)和租赁合同、实景照片。 |
8、拟办企业所使用设施、设备的目录。 |
9、拟≡办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
10、拟办企业经营范围(按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详细写清)。 |
11、质量管理制度文本、各类台帐、表格、档案样张(验收合格后退回,单独装订)。 |
12、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
13、凡申请人不是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
14、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自我保证声明; |
15、企业认为可以满足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
材料备注
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材料备注
企业需在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预审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