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第Ⅱ类医疗器械注册变更(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决定机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况;

3、符合《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44号)等文件要求。

 

申请材料

  

一、材料目录

  1、《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注册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申请人关于变更情况的声明;

  4、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批件复印件;

  5、变更申请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6、与产品变化相关的安全风险管理报告;

  7、变化♀部分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影响的研究资料;

  8、针对变化部分的产品技术要求的注册检验报告;

  9、符合性声明。

  二、材料说明

  (一)申请表

  申请人需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申请人再打印下载。网上申报地址:http://222.247.53.198:8090/qiye/logoff.do?formAction=logoff);

  (二)证明性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三)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声明

  (四)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

  (五)变更申请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根据具体变更情况选择提交以下文件:

  1、产品名称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2、产品技术要求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3、型号、规格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4、结构及组成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5、产品适用范围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6、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7、注册证中“其他内容”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8、其他变化的☆说明。

  (六)与产品变化相关的安全风险管理报告

  (七)变化部分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影响的资料

  分析并说明变化部分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并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适用范围变化的必须提供临床评价资料。

  (八)针对产品技术要求变化部分的注册检验报告

  (九)符合性声明

  1、注册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三、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要求

  1、经办人员应当ω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原则上应为企业注册申报人员。

  2、申请表为湖南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的打印版,申请表仅需一份,企业应在申请表中签字盖章。

  3、生产企业在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应同时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技术要求及说明书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本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U盘)形式提交。

  4、申报资料应按材料目录排列有序,装订整齐。首页应为材料目录,包括每项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并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每项资料超过2页的加盖生产企」业骑缝章。

  5、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不得涂改。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

  7、申报∑ 资料受理后,企业不得自行补充申请。

  8、企业应自行保存1份注册█申报资料备查。

  不予注册的情形:

  对于已经受理的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1、申请人对拟上市销售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无法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

  2、注册申报资料虚假的;

  3、注册申报资料内容混乱、矛盾的;

  4、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与申报项目明显不符的;

  5、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的;

  6、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责任部门:省局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731-88635903,传真:0731-88633389

  (二)岗⌒ 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形式审□ 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当场不能受理申请材料的,在接收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资料签收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二、资料审查

  (一)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条件及申报资料要求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后转交省审评认证中心。对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直接交政务中心退审。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三、技术审评

  (一)责任部门:省审评认证中心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对技术审评阶段出具的审评意见负责。

  1、需要补正资料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2、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技术审评报告并提出同意注册的建议。

  3、对不符合要求的和需终止技㊣术审评的,应在技术审评报告中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并说明原因。

  4、技术审评过程中,外聘专家审评的,审评中心应将外聘专家审评方案报省局器械处。外聘专家审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审评中心应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时限:4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充资料和专家审评时间)

  四、行政审核

  (一)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重点ぷ审核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权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符合审核要求的,在《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转交分管局领导;

  对∩审评程序不符合规定,技术审评报告不完整或者不规范▓,技术审评结论不明确等情形的,应退回审评中心重新审查。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五、行政审定

  (一)责任部门: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Ψ 件的,不予许可,在《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表》上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六、制证与送达

  (一)责任岗位:医疗器械监管处、省局政务服务中心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定意见,对同意发证的,由医疗器械监管处按规定编号,打印正式的《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并交局政务ㄨ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对不同意发证的,由医疗器械监管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局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局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公告行政审批结果。

  (三)时限:3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731-88633372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93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补正、补充材料、专家审评所需时间);承诺期限:64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补正、补充材料、专家审评所需时间)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

监督检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电话0731-88633372

咨询渠道  

责任追究  

办公时间及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业务办理时间:101日至630日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71日至930日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乘车路线 168211303306308355到长沙市妇联站下车

状态查询方式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服务对象 企业

办事分类 企业办事

行为对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网上进度查询

网上咨询♀入口

网上结果公示

网上监督投诉

机构网址 http://fda.hunan.gov.cn

表格下载

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注册申请表.doc(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