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
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ㄨ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但同时也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Ψ 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々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ぷ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建设指南》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并围绕《建设指南》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①,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目 录
引 言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重点任务
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
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
4.评价考核体系建设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按事项性质分类㊣
(二)按服务对象分类
(三)按实施主体【分类
(四)按服务主题∞分类▓
(五)按服务╲层级分类
(六)按服务形式分类
(七)按行政管辖分类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一)总体构架
1.总体层级体系
2.平台系△统组成
3.建设方式
(二)业务流程
(三)平台技术架构
1.基础设施☉层◥
2.数据▂资源层
3.应用支撑︽层
4.业务应用层
5.用户及服务层
(四)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
1.分建方式
2.统分方式
3.统建方式
四、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
(一)需求侧(面向社会)
1.用户访问——“我”
2.信息资讯——“我要看”
3.信息检索——“我要查”
4.服务引导——“我要办”
5.咨询问答——“我要问”
6.监督评价——“我要评”
7.个性化推送——“我的”
(二)供给侧(面向政府内部)
1.事项清单标准化
2.办事○指南规范化
3.审查工作细则化
4.业务办理协同化←
5.事项管理动态化
五、政务服务事项的一⌒ 体化办理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外部服务)
1.建设管理要点
2.主要功能
3.用户(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
(二)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内部办理)
1.基础业务@ 功能
(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2)政务服№务运行管理
(3)电子监察管理
(4)电子证照管理
(5)网上『支付管理
(6)物流配套管理
2.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
(1)并联审批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4)政务■服务热线
(5)公共资源交易
六、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一)统一数据交换卐
1.目录〖与交换体系
2.平台♀架构及功能
3.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
(二)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1.分类、分层级对接
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
3.数据交换内容
(三)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
1.对接要求
2.对接方式
(四)基础资源库共享共用
1.共享共用模式
2.访问方式和访问流程
3.基础资源目录管理
(五)建立数据共享利用长效机制
七、关键保障技术
(一)平台支撑技术︽
1.统一用户与认证
2.电子证照
3.电子文书
4.电子印章
(二)平台保障技术
1.安全保障
2.运行管理
(三)深化新技术应用
1.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2.充分利用政务∴云,实现集约建设、共享利用
八、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
(一)监督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用户︻导向原则
3.分类考核原则
4.内外结合原则
(二)内部监督
(三)第三方评估
1.评估方法
2.指标体系
3.评价方式
(四)评估实施
1.实施主体和考核范围
2.结果反馈与运〓用
附录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
附录二: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规范
附录三:数据交换内容与标准
附录四:自然人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
附录五: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参考指标体系
附 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层级架构和信息流架构示意图
引 言
本指南╳在梳理总结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现状和共性问题基础上,吸收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贵州、甘肃、宁夏及深圳、青岛、南京等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实践的成果经验,着眼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力求突出操作性、迭代性、前瞻性,坚持供给侧创新和需求侧牵引两端发力、群众“点餐”和政府“端菜”有机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办事紧密融合,推动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本指南围绕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审批难、跑腿多、证明多等突出问题,从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的角度提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全文分为8个章节,第1章到第3章从总体原则、业务范〓畴和技术架构的角度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进行总体介绍,第4章到第8章分别从业务支◎撑、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关键技术、监督考核等角度提出具体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其中,总则是本指南的总纲,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业务基础,明确了政务服务的分类;平台总体架构是顶层设计,描述了平台总体架构模式、业务流程、技术平台、用户注册╲认证体系;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业务核心,分别规范了政务服务静态信↘息发布和动态业务办理的数据流转及功能需求;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关键保障技术是支撑,提出了推动信息∏共享、证照互认等关键技术实现和应用方法;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提出了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的参∏考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此外,本指南以附录形式列出了技术体系建设涉及的5个主要标准规范要点,分别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数据交换、实名注册协议、评估参考指标体系等进行规范。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行使相应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 企业(本指南中统称政务服务实①施机构),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区特色,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照本指南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汇聚和审批服务系统整合,推动部门纵向业务办理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对接。
国务院办公厅将根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技术发展等条件的变化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实践,适时组织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资源整合,优化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简化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运行规范、程序严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普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实名用户标准化、线上线下支∏付标准化等,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精准化。按ξ 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服务便捷化。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创新办事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评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政务服务平台化。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促进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公众和企业办事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政务服务协同化。运用互联网思维,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过程中,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作。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借助社会资源和智力,加快政务服务方式、方法、手↓段迭代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重点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围绕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重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四个方☆面内容。以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规范化发展能力,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协同化治理能力,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整体化服务支撑能力,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流程化约束能力,以政务数据开放和应用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
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针对办事事项不全面、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加强业务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服务事项发布与受理、服务事项办理、行政职权运行、服务产品交付、服务▅评价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关标准①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梳理︼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事Ψ 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统一,建♂立事项信息库动态更新机制和业务协作※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深化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务服务向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延伸。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建设等工作形成合力,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水平。
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
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等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平台体系建设。围绕平台架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各地区各部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避免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两张皮”、不同地区和部门现有平台无法交∏互等突出问题。开展各地区现有各类业务办理系统整合,推进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数据对接,建设各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
针对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的普遍技术障碍,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关键保障技术建设。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环节,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套支撑体系。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Ψ 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化、个性化、智慧化、安全化水平。
4.评价考核体系建设
针对政务服务用户体验不足、评价手段欠缺等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建设。从社会和公众体验角度制定评价指标、方法,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加强政府内部监督督查,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注重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以评价考核为手段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
本指南中“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所作的总结概括,指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等信息,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结合第三方平台,为自然人和法人(含其他组织,下同)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逻辑上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 四部分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为自然人、法人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入口。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的平台,是政务服〓务门户信息的来源,是业务办理系统接入的通道。
——业务办理系统:是政务服务㊣ 实施机构进行内部审批的专业系统,分为国务院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省级政府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及其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地市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及其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合并。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是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运行的基础数据平台,包括集中汇聚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和共享利用的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的支撑系统。
政务服务可按其♀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等进行分类。
(一)按事项性质分类
可分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按服务对象分类
可分为面〓向自然人和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按实施主体分类
按照事项的管理归属部门进行分类。
(四)按服务主题分类
可按面向自然人和法@人的不同主题进行分类。
1.面向自然人的主要有:生育收养、户籍办理、民族宗教、教育科研、入伍服役、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抵押质押、职业资格、行政缴费、婚姻登记、优待抚恤、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证件办理、交通出行、旅游观光、出境入境、消费维权、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等。
2.面向法︽人的主要有: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年检年审、税收财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审批、融资信贷、抵押质押、商务贸易、招标拍卖、海关口岸、涉外服务、农林牧渔、国土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水务气象、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文体教育、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证、公用事业、法人注销、档案文物、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等。
(五)按服务层级分类
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代办)政务服务事项。
(六)按服务形式分类
可分为线上办理、线下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七)按行政管辖分类
可分为定点办理、跨地区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一)总体构架
1.总体层级体系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由国家级平①台、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三个层级组成,各层级之间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资源目录注◣册、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监督考核、统计分析等,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具体层级关☆系如图3—1所示:
图3-1 “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层级体系▓图
(1)国家级平台
国家级平╳台包括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主要实现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汇聚、跨地区跨部门数据交换、跨地区统一认证、共性基础服务支撑。汇集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形成统一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实现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业务信息库共「享利用,发挥政务服务访问◣的“公共入口”,地方∩部门数据交换的“公共通道”,身份认证、证照互认、安全保障等“公用支撑”作用。充分利◥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衔接与整合。
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实现部门相关政务服务的办理,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和办理结果汇聚。
(2)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原则上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提供省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建立省(区、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依托统一信№息资源目录,通过与国家级平台↓和地市级平台的数据交换,实现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用户认证信息交互、证照信息共★享、办件信息交换、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
(3)地市级平台
地市级平台充分利用各地区▲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原则上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提供地市级、县级、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代办点延伸至村级。依托地市(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的数据交换,提供地市级范围内基础ζ 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地市级平台与本级部门纵向系统的衔接与整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微博微∩信、客户端)实现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各省(区、市)、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与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及客户端的政务①服务资源和数据对接;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微博微信、客户端)实现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形成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适应移动互联网趋势,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手机端的效果展示优化及手机适配,提高百姓用手机█登录政务服务平台及政⌒ 府门户网站的使用舒适度。
2.平台系统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四部分构成。平台各组成部分之间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业务流、信息流如图3—2所示:
图3-2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组成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统一展示、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接受自然人、法人的政务服务申请信息,经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数据验证、比对和完善后,发送至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处理,将相关受理、办理和结果信息反馈◇申请人。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把来自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的申请信息推〖送至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同步告知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并向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推送过程和结果信息,考核部门办理情况。
业务办理系统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取得申请信息和相关信息后进行▽业务办理,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推送至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同步告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等数据,以及来自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的信息、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信息、业务办理系统办理过程和结果,实现与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共享利用。
3.建设方式
各省(区、市)、地市(州)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遵循平台总体〗架构,平台各组成部分可结合本地情况组合建设。主要建设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分建方式
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各组成部分分级独立建设,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交换、基础数据共享。如图3—3所示:
图3-3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分建方式示意图
(2)统分方式
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中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统建,基础●性及对外核心业务统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可依托实体大厅或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分建,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交换。如图3—4所示:
图3-4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分方式示意图
(3)统建方式
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中各组成部分由省级整体统一建设,即全省(区、市)一个平台,地市及区县级不再建设。政务服务数据省级大集中,在平台⊙内部共享。如图3—5所示:
图3-5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建方式示意图
(二)业务流程
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全过程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业务数据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之ξ间流转,具体全过程业务流程示意图如图3—6所示。
用户注册登录、用户空间信息◥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定位和查询,以及政务服¤务的网上预约、申请、过程管理、办理反馈和互动咨询功能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实现;服务引导、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协同审批、事项办结和互动反馈功能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对申请表、附件材料、受理信息的抓取,对过程信息、审批结果和电子证照的发送通过政务服务数ぷ据共享平台完成。
图3-6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图
(三)平台技术架构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ㄨ台技术架构由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用户及服务层五个层次组成,如图3—7所示:
图3-7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图
1.基础设施层
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安全等硬件基础设施,优先依托政务云↑平台进行集约化部署建设。网络方面,政务服务的预审、受理、审批、决定等原则上依托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政务服务的咨询、预约、申报、反馈等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基于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监管信息共享库、信用信息库等◥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库,共享利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同构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
3.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包括CA和电子印※章、工作流引擎、电子表单、消息服务等各种通用组件服务,也包括用户管理及认证、支付平台和物流平台等中间支撑系统。
4.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各级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等功能。
5.用户及服务层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包括用户注◥册、事项发布、事项申请、办理互动、办件查询、服务评价等,自然人和法人可通过PC电脑、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服务终端、呼叫热线等多种渠道访问。
(四)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
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自☆然人和法人用户注册、认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全国政务服Ψ务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
针对平台建设的不同特点,注册和认证可采用三种方式。
1.分建方式
用户可⌒ 通过国家、省、地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和验证,注册用户账号信息存储在各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通过交叉验证实现共享互认。用户跨省、跨市登录验证时〒》,通过国家、省级用户互认服务,调用获取外省(区、市)、地市(州)用户信息。详细用户注册和验【证流程如图3—8所示:
图3-8 分建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2.统分方式
用户可通过国家、省、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和验证,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和验证页面直接嵌入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用户注册和验证页面,用户账号信息集中存储在省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省(区、市)内用户信息互认,用户跨省(区、市)登录验证时,通过国家用户互认服㊣务,调用获取外省(区、市)用户信息。详细用户注册和验证流程如图3—9所示:
图3-9 统分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3.统建方式
用户可通过国家、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和验证,用户账号信息集中存储在省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省(区、市)内用户信息互认,用户跨省(区、市)登录验证时,通过国家平台用户互认服▅务,调用获取外省(区、市)用户信息。详细用户注册和验证流程如图3—10所示:
图3-10 统建方式用户注册和认证示意图
四、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
(一)需求侧(面向社会)
1.用户访问——“我”
“我”是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的访问者,可以是□ 自然人或法人,分为注¤册用户和普通用户。注册用户是指通过网络采集自然人身份或法人登记信息,经审核验证确立政务服务主客体法律关系的访问者。普通用户是指未通过卐上述实名注册的访问者。
注册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ζ咨询,并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申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维护用√户空间信息。普通用户只能访问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检索静态信息。
2.信息资讯——“我要看”
信息资讯是“我”所能查阅或获得的政务服务信息,应包括静态信息和过程信息,通过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展现,政务服务信息应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推送产生。
静态信息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依法公布※的政务服务办理的相关资讯。
过程信息主要是由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一♂定的形式,及时向“我”提供事项的受理、审查、结果等重要环节的资讯。
3.信息检索——“我要查”
信息检索是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向“我”提供●的查阅、搜索静态信息和过︾程信息的服务,应具备模糊检◥索、目录检索、全文检索等功能。可按照关键ζ 词搜索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办件编号查询办事进度、信件回复情况等,能让“我”查得方便、看得明白。
4.服务引导——“我要办”
服务引导★是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依据“我”的需求目标和筛选条件,对“我”所需申办的事项进行初步定位,通过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和筛选条件的增加,为“我”提供事项办理的部门、地点、主题等快捷的浏览入口和分类导航。
5.咨询问答——“我要问”
咨询问答是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依据“我”的困惑和问题,为“我”提供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相结合的咨询服务,保证“我”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有疑就问”,相关政务服务实施机构“有问必答”、“答必释惑”。
6.监督评价——“我要评”
监督评价是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依据“我”的服♂务体验,为“我”提供帮助服务和评价渠道,保证“我”及时对政务服务过程进行投诉或评价,帮助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纠错和优化服务。“我”的投诉或卐差评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办理,并通过政务服务门户网站ξ向“我”反馈结果。
7.个性化推送——“我的”
个性化推送∮实现以“我”为中心的服务资源聚合和个性化服务定制,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用户行为习惯,智能推送用户々关注度高、与用户相关的信息,提供主动服务。
个性化推送包括一次性推送和长期推送。一次性推送是根据“我”的办事需Ψ 求,推送相似案例办理经验、可比选的路径或其他众筹攻略等供其参考。长期推送是结合“我”的基本信息和办件足迹,推送相关业务资讯,与自然人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水、电、气、公积金、交通违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