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121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12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行为进行检查,现将9家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2018年▆山东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结果.pdf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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