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zjfd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为加强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深化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第58号公告)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ㄨ监械监〔2015〕239号)、《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总局第14号令)和浙江省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5〕26号),制定本@ 程序。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日---2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电话:0571-88903347;传真0571-88903274。

点击附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