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级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对你市新世纪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已由检查组移交你局派出的观察员。现请你局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被检查单位应针对存在的缺陷或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严重缺陷,应立即停产整改。请你局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进行依法查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在完成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并经你局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切实贯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三、将上述4家单位整改情况及你局采取的监管措施于2017年7月19日前书面报送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周明辽;电话:028-86781569;邮箱:3137322990@qq.com)。


附件:2017年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结果统计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2017年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结果统计表

企业名称

检查依据

违反条款(序号)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四川新世纪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

第十四条

洁净生产车间缓冲走廊和注塑车间相对湿度超过65%,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成品库房仅有一个排气扇,不能满足产品贮存通风要求。

第十五条

原材料仓库无防虫纱窗,有排气扇但未使用,将窗户打开通气,不能有效的防昆虫防鼠。

第十七条

原材料库房无合格品区标识牌,且未能做到有效分区,待检产品未放在待检区。

第二十条

印线机状态标识牌为“运行”,实际设备状态为未运行。

制水间注射用水蒸馏器无清洗消毒记录。

第二十二♀条

尘埃粒子计数器无在洁净生产车间的相关使用记录。

第二十三条

解析区温湿度计(校准有效期为2016年12月26日)校准效期过期后仍使用。

第二十五条

分发号为“02”和“04”的受控文件操作规程目录和内容不一致,分发号为“02”的操作规程目录和内容无“48.TA-1.0总有机碳分析仪操︼作规程”(且该操作规程有划改痕迹)。

*第五十条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带针(生产批号:201703201,灭菌批号:201703201),批生产记录无生产指令、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且记录表格上“生产批号”印制为“生产批量”,不能满足追溯要求。

原材料批号、灭菌批号的划分不符合企业的《批号管理制度》,原材料库中一次性使用药液过滤膜原有批号为161030,其货位卡和原材料入出库记录表上记录为161101;PVC输血(液)粒料(MD-过滤器料)原有批号有20170203、20170301,其货位卡和入出库记录表上记录为170301,与《批号管理制度》4.1.3.1项规定(采购进货原材料由供应部原材料库管理员按进厂的顺序,同一物料按进货原材料原有批号确认为进货批号)不一致;成品库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带针灭菌批号201612121,201703201与《批号管理制度》4.3项规定(灭菌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柜号+当月序列号”如“2005121211208”表示2005年1号灭菌柜12月份的第8锅灭菌产品。若只有1个灭菌柜,则不填灭菌柜号)不一致。

*第五十九条

产品的批检验记录中,仅对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划“√”或“×”,无检验方法、所需仪器设备等信息,不能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六十条

未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其成品放行单的放行人为“梁红”,成品检验报告上检验员同为“梁红”。

第六十一条

留样观察记录台账中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规格:1mL,生产批号201601182;灭菌批号:20160119)记录数量为35支,实际留样数量为30支。

*第六十八条

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未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如印线生〓产车间注射器外套废品存放在无“废品”标识的塑料桶内;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未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入废品库,无销毁记录。

四川省人民医院(东病区)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该院诊断试剂由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统一采购、该院药剂科负责报采购计划和使〓用管理,其余医疗器械由该院总务科采购管理。

第八条

该院于2017年05月03日从四川省迈克实业有限公司购进的一次性使用真空静脉采血容器(规格型号:紫头,20mL,批号:6253677,有效期至2017年12月,注册证号:国药注进20152413656)5000支,未在进货查验时向企业索取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该院于2017年03月16日从成都华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购进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干片(速率法)(规格:250片,贮存条件:冷藏2-8℃或冷冻≤-18℃,产品批号:623305275230,有效期至2018年03月01日,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2402856)40盒,无冷链运输交接记录,其《冷链管理记录》不能体现运输工具和在途温度是否符合贮运要求。

第九条

植入材料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如2016年12月05日的记录无注册证号等信息。

第十条

供应室存放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等产品的贮存条件为阴凉干燥,检查时其温度为26℃;排气扇安装在房顶,不能有效将无菌医疗器械残留的环氧乙烷(密度1.52>空气密度1.29)从室内排出。

第十四条

对植入和介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料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成都明森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第十一条

王志芬健康档案现场不能提供;

第十三条

解析区库房后面放有乱物、杂草;

洁净区的卫生工具(毛巾)清洗未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

仓储区没有标识具体区域,如合格区、不合格区、退货等区域;

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洁记录个别混在一起记录,没有分开记录;

第二十二条

拉力试验机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记录填写不规范、完整;

附录2.4.2

对灭菌方法出现的残留物信息不明确;

附录2.6.2

无菌室所使用的消毒剂未规定使用时间及更换频次;

第四十七条

注塑机所使用的润滑剂未验证对产品是否造成污染;

附录2.7.4

初包装微粒污染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第六十二条

销售记录不完整,缺失地址、联系方式。

四川恒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五条

质量手册中的组织机构与现实组织机构设置不一致;

第二十条

部门生产设备无明显的状态标识;

没有洁净操作记录;

第四十七条

未对原材料及中间品进行清洁效果验证;

第四十九条

对关键工序中的焊接温度、焊接时间等参数未进行方法确认和结果评价;

第五十条

生产记录中只有领料日期,无生产日期;

第五十五条

产品无相关的防护记录;

第六十二条

销售记录不完整;

第六十四条

售后服务人员未确定,记录无产品编号,无记录人;

第七十条

不合格产品返工的控制文件不完整。

第四十五条

对∞部分医疗器械有效期未进行跟踪和控制、近效期预警且未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如自粘性无菌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