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把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作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2018-08-17 14:43
要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2018-08-17 14:42
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2018-08-17 14:41
(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2018-08-17 14:40
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严密监控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研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广告行为,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的办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2018-08-17 14:39
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08-17 14:38
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2018-08-17 14:36
(七)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
2018-08-17 14:32
(四)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大对采∑ 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
2018-08-17 14:31
要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形和有关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2018-08-17 14:30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订、修订和颁布计划生育药品的法定标准;负责计划生育药品的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淘汰药品的审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流通的监督管理;协助和支持有关部门在计划生育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
2018-08-17 14:29
2.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政府做好本地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毒剂等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2018-08-17 14:28
第二十六条 乡村⌒ 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2018-08-17 14:27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这类假冒伪劣ω产品的窝点,对无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整治。
2018-08-17 14:26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ω 储备与调度;
2018-08-17 14:24
2.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政府做好保障本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杀剂等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2018-08-17 14:23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018-08-17 14:22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经营药品、违反医药价格政策、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非法行医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018-08-17 14:21
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2018-08-17 14:20
药品、医疗器械打假专项斗争,由药品监管局会同卫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与标准规定不相符、变质、过期失效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以兽用药品冒充人用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禁非法生产、重复使用和质量低劣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器¤械。
2018-08-17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