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26 10:51:36  沪食药监械↓注〔2018〕12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9次局务会的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对本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启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专用章”,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备案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以及废止使用印章样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启用印章以及废止使用印章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