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监管推◢动实施 企业主动实ㄨ施”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分类指导企◤业实施规范。衡水市局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医ぷ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局推█进责任,重点◣检查第一类(289家)、第二类(5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门户网ㄨ站、LED屏、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进一@ 步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邀请省局专家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确保质量管理规范的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局围绕相关法规规章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专项培▽训,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全面实施夯→实基础。

三是监管服务并重,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级监管部门召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规范推进暨∑培训会,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企业现场指导,对企业在条款理解、硬件设施要求、体系♀文件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难点、误▂区进行纠正,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营造全面实施规范的高压态势。为々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全市抽调39名医疗器械检∮查员,为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全面推进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制定《衡水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印发给各检查员,明确检查责任,统一检查尺度,规范检查◥行为,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通过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曝光违法违规企业等形式,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2018年1月1日起,检查发现生产企业未依照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进行处罚;对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或停止生产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