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我局组织编写了《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试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