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ζ管理规范推进◥实施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日前,衡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充分肯定各县(市、区)局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推进责任、加强※规范宣传、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所做工作,同时针对部分县(市、区)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现场检查能力较←弱及生产企业在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与规范存在差距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局要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检查要求,做到企业底数清、生产情况◤明,为♂今年省市飞行检查做好充分准备。二是自2018年1月1日后对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依照《条例》第六十六↓条进行处罚;对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整改、停产、报告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要在全市形成《规范》实①施的高压态势,倒逼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作用,在各县(市、区)局日常监管基︽础上,采取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全市医疗器械检查员每季度抽取不少于30%的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