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序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工作,现将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到期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目录予以发布。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要求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属地市局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做好延续注册工作;不打算继续生产的品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