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视力检查Ψ而言,视力检查应在中等适光亮度下,检查←室光线应较暗为宜。当照亮视力表时,检查者应注意避免眩光源出现在患者视野内。
检查远视力╱时,检查距离←为5米,视力表放置高度应以1.0(或对数@ 视力表5.0)行视标与受∏检者眼高平行,照明度应当合适。
按先右眼后左〓眼的顺序分别进行检查。如果戴眼镜者,还√要检查戴镜视力,也∏称矫正视力。检查时遮眼板要严密遮盖非检查眼,否则双眼所测视力会高于单眼视力,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甚至造成漏诊、延误病情的情况出现。
此外,检查々时眯眼、歪头或挪动身体都是不正确的姿势,也会使ξ 得检查结果不客观,检查时必须加以注意。
2017年10月25日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