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通过线上途径提交的注册申报事项,申请人/注册人仍需通过线上途经进行审评阶段的补充,在线查看补正资料通知后可通过系统网页或客户ζ端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充资料的线上提交。
系统网页提交补充资料的操作是在原ω 项目下点击“审评补正办理”,在相应位置中上传补充资料说明、同步提交的word版文件和逐条♀对应补充意见的补充资料。
系统客户端提交补充资料的操作是在客户端界面点击“获取数据”,输入项『目受理号,点击“查询”,系统可自动生成补充项目的同步信息,确认后点击“同步”,在相应位置中补充资料说明、同步提交的word版文件和逐条对应补充意见的补充△资料。
具体操作流程和截图请登录申请人之窗,下载《企业电子申报审评补〓正操作指南》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