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

  第19期)涉及生产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19期,总第37期)。该《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台产品。我局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