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全省二、三级医院中随机抽※取了许昌市中心医院等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上述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有关情况予以通告。
使用单位名称 | 检查发现问题 | 处理情况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责令整改到♀位。 |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医院 |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 |
南阳南石医院 |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 |
周口市中医院 |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 |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 责令整改到位。 | |
河南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 |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 |
鹿邑真源医院 |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 |
河南省省立医院 | 责令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