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全省二、三级医院中随机抽※取了许昌市中心医院等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上述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有关情况予以通告。


使用单位名称

检查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许昌市中心医院

发现问题5项1.docx

责令整改到♀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医院

发现问题6项2.docx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南阳南石医院

发现问题12项3.docx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周口市中医院

发现问题7项4.docx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现问题8项5.docx

责令整改到位。

河南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

发现问题9项6.docx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鹿邑真源医院

发现问题6项7.docx

警告,责令整改到位。

河南省省立医院

发现问题2项8.docx

责令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