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6 13:48:47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食药监应急〔2016〕393号)

  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我省有4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被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进行了核查处置,现通◣告如下:

  一、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垫单”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市天使卫生材料厂,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并处以40000.00元罚款。

  二、对于生产不符合规定“红外光治疗←仪”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亿尔诺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没收产品4台,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三、对于购、用不符①合规定“镍基铸造合金”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市德艺齿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因该批号╳产品只购进1盒,未经使用就被被抽样送检,该公司索证索票、记录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给予撤案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四、对于经营不符合★规定“TDP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康迪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购销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特此通告。

  附件: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核查处置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