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9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和《2017年河南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对7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上述企业、单位的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