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行撤回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法定实施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

 

法律法规依据:

1.《医疗器械注〇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程序等6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告》(食药监办[2007]169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注册申请项目已受理且尚未批准的。

 

   申报资料:

申报资々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1.自行撤回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注明撤回原因,加盖公章)。

2.拟撤回注册申请项目的《受理通知◆书》原件。

3.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初审;

2、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审核,并报负责人审批;

3、由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告知申请人,将拟撤回注册产品的全部申报资料及时退回申请人,同时收回《受理通知书》原件

 

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此项无固定格式。

所有申请表格均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咨询电话:027-87111649

  受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