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食药监〔2015〕58号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掌握全区监管工作情况,提升药械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好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近期对各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3月23日---4月2日。
二、督查内容
督查工作重点围绕机构改革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机构改革、监管力量配置,新成立的市场监督局结合实际对监管制度的制定完善,以及监管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重点对五个地市局开展督查,督查中抽取两个县(区)局了解情况。
四、督查组组々成
督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分三个组进行。
第一组
组长:董忠
成员:孟斌卢军涛
督查市县:银川市石嘴山市
联 络 员:孟斌联系电话:13709595111
第二组
组长:马如林
成员:任涛吕莉
督查市县:吴忠市固原市
联 络 员:任涛联系电话:18609517787
第三组:
组长:黑智虎
成员:郭涛黑生虎
督查市县:中卫市
联 络 员:郭涛联系电话:13709599196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好药械安全。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了解,掌握情况,对各市县机构改革后保障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简化程序,落实好纪律。督查工作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轻车从简,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强化作风,强化纪律,提高廉洁意识,杜绝有关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各督查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分别形成督查报告。并对各市、县(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