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事项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二、备案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0号令)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第25号)
三、备案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企业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7.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含材料真实性保》证申明)。
10.上述申请材料电子档
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注:
(一)2014年6月1日前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ξ械经营许可的,不需重新办理备案。经营许可证到期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办理备案。
(二)经营《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11〕462号)目录中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应办理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