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实施两年多来,我局陆续对一些产品的分类进行了界定。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管理 工作的需要,我司将新界定的 产品调整到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形成了2005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文字下加杠的表示调整的医疗器械,其预期目的与我局原发 文内容一致),现征求你们的意卐见。

  请将意见于2004年11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我司。
  传真:(010)68315665
  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号 100810

2005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zi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