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16:00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0月21日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