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药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备案登记,规范全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共备案经营企业ω 93家,建立药学技术人员档案244人。三是开展疫苗清查、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角膜接触镜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7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3家次、医疗机构39家次,查获假药4批,共计123个品种,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类案件11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销售假药案件4起。

 

来源: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