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平市局采用“市局牵头督←导、县局交叉检查、市县共管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交叉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重点检查“三种对象”。辖区内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经营冷链器械企业以●及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等企业和医疗机构。

二是重点检查“三项内容”。各基层局是否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日常〒监管情况、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组织开展检查;对于已备案的经营企业,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限期内开展现场核查;是否对企业申请注销和监管部门注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时公示并向社会公♀告。

三是检查方式“三个统一”。统一组织,从基层局抽调有监管工作经验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统一检查评分标准,确保检查评价符合↘规范;统一检查方式,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核实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督促查处“五个问题”。此次共检查45家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并对18家分别▃存在擅自变更或取消经营场所仓库、未按要求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项目不全、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仓库制冷设∞备不全、医疗器械库房管理混乱等五个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和移交辖区↙局深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