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开15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的通报》,将2015年下半年该局依法查处的15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共涉及7起药品类案件、3起医疗器械类案件、3起保健食品类案件、2起食品类案件。

根据通告,此次共有13家涉药单位被行政处罚,其中7家医药企业因药品类案件被行政处罚,3家医药企业因保健食品类案件被行政处罚,1家医药企业因医疗器械类案件被行政处罚;此外,还有2家医疗机构因医疗器械类案件被行政处罚。

具体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如下:

药品类(7起)

武汉金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抗病毒口服液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抗病毒口服液(批号:20140301、20140303,规格10ml/支)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下特征图谱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ㄨ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12月25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6月9日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药品生产ㄨ批号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在公寓E栋1楼存放有维生素B6片,维生素B1片,穿黄清热胶囊浸膏,止咳枇杷糖浆,川贝清肺糖浆,乙醇;原辅料阴凉库内发现物品倒置,阴凉库内温度计显示与实际不符;生产记录与实际生产量不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〇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半成品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7月29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7月29日

武汉市东湖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改变经营方式向个人销售药品和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武汉市东湖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存放有毒性药品的冷库内铁栅栏门未锁;在现场发现有“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是销售至个人的;现场发现快递邮寄单据部分标识有“个人”及数量字样;自取得新版GSP证书后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销售至个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版)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未履行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GMP规定生产储存药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的金银花露、清热解毒口服液等药品中间品及成品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储存,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无明确的标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第一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9月29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9月28日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银杏叶片、银杏叶分散片及产品召回不彻底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的银杏叶片(规格:每片含总黄酮醇苷9.6mg、萜类内酯2.4mg,铝塑泡罩及纸盒;批号:141005)、银杏叶分散片(规格:每片含总黄酮醇苷9.6mg、萜类内酯2.4mg;批号:141028)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与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2015G0003Z、2015A12929),检查项(游离槲皮素、山奈素、异鼠李素)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19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12月16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12月10日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违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生产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在其他企业中药保护品种保∏护期内,违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生产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规格:0.8ml;批号:140601;140801;140802;140803;140901)。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版)第七十四条,参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10月12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9月16日

医疗器械类(3起)

武汉市汉口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智能手功能训练与评估系统”、“上肢机器人”案

?主要违法事实:汉口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智能手功能训练与评估系统”(型号A5)、“上肢机器人”(型号A6)为上肢功能患者进行康复性训练治疗及预防、诊断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参照湖北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鄂食药监文〔2011〕5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分期履行,2015年12月14日已缴清罚款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9月11日

华润武钢总医院华润武钢总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医院儿科门诊、呼吸内科门诊使用有标示GANSHORN MEDIZINELECTRONIC GmbH生产的肺功能测试系统,规格型号与注册证书限定不々一致,属于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和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该医院主动履行。“没收医疗器械”,该医院没有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8月4日

武汉佳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电位治疗仪案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公司生产的电位治疗仪(规格:JRK-901型;编号:1405122110),经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综合判定监督抽验不合格。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修订前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9月29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9月28日

保健食品类(3起)

武汉市念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念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武汉市念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金美人芦荟排毒养颜胶囊、福宇春牌芦荟胶囊和左旋肉碱。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9月7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8月17日

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过期后仍生产保健ξ食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生产保健食品板山牌银中胶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10月16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9月25日

武汉二活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二活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武汉二活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板山牌银中胶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5年11月2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