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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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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坚持市场决定、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以及坚持稳慎推进四项基本原则。


《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ㄨ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此外,《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其中,《意见》中与医药领域相关的内容如下: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々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ζ 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