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中ω 心综合业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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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中ω 心综合业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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