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据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屡查屡犯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并加强对相关品种经营和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