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正压通气治疗机、大型蒸汽灭菌器、腹膜□透析机、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振动叩击排痰机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正压通气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大型蒸汽灭菌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腹膜透析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振动叩击排痰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